从买蛇放生到反对吃狗肉,你是怎么看待国人的动物保护行为的??
我认为有些国人确实素质低下,只知道跟风,看外国干什么他就想干什么,也不管符不符合实际,更没有科学依据。就拿放生来说。好像很慈悲,其实一点小事牵扯自身利益都会斤斤计较,甚至气的发疯。用放生弥补心灵缺陷。有的生物放生之后泛滥成灾,危害一方。可放生的人不这么看,认为只要放生就是做好事,他她们根本不考虑危害。奉劝一句,少干缺德事比什么都强。干一次缺德事,放一百次生也弥补不了!
多数人都是“从众”随大流,根本沒深入思考。有些人比猪还蠢——如:听说放生是行善就乱买乱放!(破坏了生态,害了其它动物)。再如:听说养狗是有爱心珍爱动物就视狗为“祖仙”不允冒犯,这也太装B了(伪善加恶心)!无做人的尊严拜狗为上宾!!成了受洋毒薰染洗脑的傻子团队!!!哇呀呀!
动物的保护行为是全民参与的行为,国家也有动物保护法出台,并列名称规定那些动物不可以捕捉甚至食用,若涉及即是犯法,轻则罚款重则坐牢,直到今天为止,受政策保护的动物还是限于野生的动物。
若私人想养殖受保护在目录中里的动物,必须要去有关部门申请养殖证明,获批准后方可养殖,然后才可以商业化交易,这现象在社会上叫特种养殖。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两种。目录外的任何动物都不受法律保护,私人可以自行处置,就算拿来食用也是自由。
买养殖蛇放生100%不是动保行为(除非买的蛇是野生的),这是严重的迷信行为,传说是为了积福消灾,灵不灵只有当事人知道,这种蛇被放生了不是死路一条就是害人于意外,盲目放生也是犯法的行为,是要负连带的民事责任的,特别是放生毒蛇的行为和放生外来物种的行为。
反对吃狗肉更加不是动保行为,是吃饱饭后无所事事的行为,这些人连国家有没有动物保护法都不知道,整天叨来叨去就是要国家出台小动物保护法,说白了就是要出台狗保法。这种低级无知的要求都敢提,可以想象这些人是多么愚昧,万一有人要出台猪保法、牛保法、鱼保法、鸡鸭鹅保法又怎么办?
划出保护区,制定保护等级,对野生动物特别是濒临灭绝的要想方设法保持种群数量。但坚决反对借动物保护为名,赋予某些宠物特权,甚至所谓等同人权。宠物闯祸,其主应承担刑事、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