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家没杀过鸡,没杀过鱼?有什么不同?
按常理讲,杀自己家养的狗,动物保护协会应该是无权干涉,也不用去管。因为这种人物心狠手辣,防止回头给你一刀……
狗肉:温性大补,对身体有极大好处。前些年农村的狗遍地都是,馋了、想吃了,大伙就凑钱买来一条,求个人杀了就可以。但不好买,有时候买不着就“偷”,损人不利己(惭愧)。以我的“阅历”,从来没有谁馋了把自己养的狗吃了。除非这条狗“六亲不认”伤主伤人,才能被主人亲自处以极刑。但这种情况大多数不亲自动手“动口”,也就是卖到狗肉馆后忍痛离去,不会多看一眼它那凄楚的眼神和撕心裂肺的哀嚎……
这些年,爱狗人士组成了一个团体,也掛起了动物保护协会的招牌。但行动起来也举步维艰,资金更是一大难题。毕竟是民间组织,不代表法律规范,最大的障碍就是杀狗不是犯罪,又不是杀了一只大熊猫。所以,更谈不上去解救一条死在主人手上的狗。
说了这些,不代表本人“圣洁”,狗肉咱也没少吃,狗肉馆也没少去。可有一点也矛盾,当看到狗被杀时,心里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不像看到杀鸡宰鸭,因为它们好像天生就是“菜货”,生活中也是必不可少的食材。而狗却不是,它是我们这些“主子”最好的朋友,不是桌上的那道菜。我曾经发现,狗被绳子吊到树上以后,眼神会从最初的哀求最终绝望的变成怨恨……
有一点很奇怪,很多人都吃狗肉,但都不去看杀狗……
就说这些吧!可能有点偏离问题的实质性,但不知道怎么去回答。虽说狗肉上不了席面,但却是一道美味。狗肉馆杀狗也好,主人亲自处决也罢,一个为了赢利,一个为了解馋,都是人之常情,不可能杜绝。只有一句话是出自肺腑之言:“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但愿一条可怜的狗生在一个好人家,与主人和睦相处,也好得个善终。(狗很懂事,自己快死的时候,会远离主人,它是怕主人伤心。也有的狗会叼走主人一只鞋或一件衣服……明白什么意思吧)
最后,奉劝偷狗卖肉的人,收手吧!头上三尺有神明,这东西有灵性,会有恶果的。那些杀狗之人也不是随便就动刀的,都找“神明”护体,不信就找“高人”问问吧!信不信由你。
再最后,奉劝做为主人的“主子”,不要狠心把自己的“知己”杀掉,杀之前要看看它的眼神……它会流泪……还会摇尾巴……还会绝望的……低下头……
它们不是鸡,不是鸭,不是鱼,是一只四条腿的“人”……
只是它们无权管我们叫“人肉”……
自从人类社会有了狗,狗就是人类的食物。狼是不能消耗淀粉性食物的,而狗类有淀粉酶,可以吃人类社会的残羹剩饭,而狗和狼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此。牛马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中国人饲养狗和其它动物没区别,它们都有具体价值,各司其职,但是最后都是主人的口中食物。如果你非要在这些动物中找出一种有象征性的动物,那一定是猪!因为汉字的——家,就是屋盖下面养猪。。。